自然哲学(哲学学科)
定義與概述

自然哲學(Natural Philosophy)是哲學的一個重要分支,主要研究自然界的基本原理、本質規律以及宇宙的構成與運行方式。這一學科起源於古代,是現代自然科學的前身,涵蓋了物理學、化學、生物學等領域的哲學思考。
歷史發展
古代自然哲學
古希臘時期,泰勒斯、阿那克西曼德、赫拉克利特等早期哲學家開始探討世界的本原問題,提出了水、無限、火等作為萬物始基的理論。亞里士多德的《物理學》和《形而上學》系統闡述了古代自然哲學的體系。
中世紀自然哲學
在中世紀,自然哲學與神學緊密結合,托馬斯·阿奎那等經院哲學家試圖調和亞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學與基督教教義。
近代自然哲學
文藝復興後,伽利略、笛卡爾、牛頓等科學家兼哲學家推動了自然哲學向實驗科學的轉變。牛頓的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標誌著近代物理學的誕生。
主要理論與概念
本體論問題
探討自然界的基本構成要素,如原子論、連續體理論等。
因果律與決定論
研究自然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,以及宇宙是否遵循嚴格決定論的法則。
時空觀
關於時間和空間本質的哲學思考,包括絕對時空與相對時空的爭論。
生命與意識
探討生命的本質、意識的起源等問題,涉及活力論與機械論的爭議。
與現代科學的關係
自然哲學為現代自然科學提供了概念基礎和方法論指導。隨著科學的專業化發展,傳統自然哲學的許多領域已轉化為具體科學學科,但仍在科學哲學、物理學哲學等領域保持影響力。
當代意義
當代自然哲學主要關注:
科學理論的哲學基礎
科學方法的認識論分析
跨學科的自然觀整合
科學與人文的對話
代表人物
古希臘:亞里士多德、德謨克利特
近代:笛卡爾、牛頓、萊布尼茲
當代:懷特海、波普爾、庫恩
自然哲學作為連接哲學與科學的橋樑,持續推動著人類對自然界的深層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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