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遺(唐代諫官名)
官職起源與設置

拾遺是唐代武則天時期創設的重要諫官職位,始置於垂拱元年(685年)。武則天為廣開言路、聽取各方意見,特別在朝中設立左右拾遺官職,與補闕同為諫官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官職級別與隸屬
拾遺官品級為從八品上,屬於低階官員但地位特殊:
左拾隸屬門下省
右拾隸屬中書省
與補闕(從七品上)共同構成唐代重要的諫官體系
職責與權限
拾遺的主要職責是"供奉諷諫",具體包括:
向皇帝進諫朝廷政策得失
監督百官行政
參與朝廷重大事務討論
可直接向皇帝上書言事
有權對詔令提出異議
著名人物
唐代多位著名文人曾任拾遺職:
杜甫:被稱為"杜拾遺",曾任左拾遺
白居易:曾任左拾遺,任內直言敢諫
陳子昂:著名詩人,曾任右拾遺
歷史演變
垂拱元年(685年):武則天初設左右拾遺
天授二年(691年):曾改名"左右補闕"
神龍元年(705年):恢復"拾遺"原名
宋代以後:拾遺官職逐漸虛化,最終廢止
文化影響
拾遺職位對唐代政治文化產生深遠影響:
體現唐代開放的政治風氣
成為文人入仕的重要途徑
在唐詩中常被提及(如杜甫"杜拾遺"稱號)
後世用"拾遺補闕"比喻彌補缺漏
與補闕的區別
拾遺與補闕同屬諫官但有所不同:
拾遺 | 補闕 | |
---|---|---|
品級 | 從八品上 | 從七品上 |
員額 | 左右各2人 | 左右各2人 |
職責 | 側重"拾君王之遺" | 側重"補君王之闕" |
地位 | 略低於補闕 | 略高於拾遺 |
歷史評價
唐代:被視為清要之職,多由文學之士擔任
宋代:歐陽修等認為拾遺職位體現唐代納諫之風
現代:被視為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
拾遺作為唐代特有的諫官制度,不僅在當時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,也成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個獨特現象,體現了唐代政治制度的開放性和創新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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