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所得税
定義與概念

個人所得稅(英文:Individual Income Tax)是指國家對自然人(個人)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徵收的一種直接稅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,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,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,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都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徵稅對象
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:
居民納稅人:在中國境內有住所,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
非居民納稅人: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,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
應稅所得項目
根據現行稅法,應稅所得包括以下9類:
工資、薪金所得
勞務報酬所得
稿酬所得
特許權使用費所得
經營所得
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
財產租賃所得
財產轉讓所得
偶然所得
稅率結構
個人所得稅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兩種形式:
綜合所得(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)
級數 |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| 稅率(%) | 速算扣除數 |
---|---|---|---|
1 | 不超過36,000元 | 3 | 0 |
2 | 36,000-144,000元 | 10 | 2,520 |
3 | 144,000-300,000元 | 20 | 16,920 |
4 | 300,000-420,000元 | 25 | 31,920 |
5 | 420,000-660,000元 | 30 | 52,920 |
6 | 660,000-960,000元 | 35 | 85,920 |
7 | 超過960,000元 | 45 | 181,920 |
其他所得
經營所得:5%-35%超額累進稅率
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:20%比例稅率
財產租賃所得:20%比例稅率
財產轉讓所得:20%比例稅率
偶然所得:20%比例稅率
免徵與減徵
免徵項目包括:
省級政府、國務院部委等單位頒發的科學、教育等獎金
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
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、津貼
福利費、撫恤金、救濟金
保險賠款
軍人轉業費、復員費
按國家規定發給幹部、職工的安家費等
減徵情形:
殘疾、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
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
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
計算方法
綜合所得計算公式:
應納稅所得額 = 年度收入總額 - 60,000元(基本減除費用) - 專項扣除(三險一金等) - 專項附加扣除 - 其他依法扣除
應納稅額 = 應納稅所得額 × 適用稅率 - 速算扣除數
專項附加扣除項目(2023年標準):
子女教育:每個子女每月1,000元
繼續教育:每月400元或當年3,600元
大病醫療:年度超過15,000元部分,最高80,000元
住房貸款利息:每月1,000元
住房租金:每月800-1,500元
贍養老人:每月2,000元
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:每個嬰幼兒每月1,000元
申報與繳納
申報方式:
代扣代繳: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
自行申報:納稅人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
需自行申報的情形:
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
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
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
取得應稅所得,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
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
歷史沿革
中國個人所得稅發展主要階段:
1980年:首次頒布《個人所得稅法》
1993年:統一內外個人所得稅制度
2005年:提高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
2011年:再次提高費用扣除標準至3,500元
2018年:第七次修訂,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
2019年:全面實施新稅制,增加專項附加扣除
國際比較
與主要國家和地區相比,中國個人所得稅特點:
採用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徵稅模式
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相對較高
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較為豐富
最高邊際稅率(45%)高於多數國家
資本利得稅率(20%)相對較低
改革方向
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可能包括:
進一步擴大綜合徵稅範圍
優化稅率結構,適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
完善專項附加扣除制度
加強高收入群體稅收監管
推進個人所得稅信息系統建設
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
(註:以上內容基於2023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政策,具體執行請以最新法規為準)
附件列表
詞條內容僅供參考,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
(尤其在法律、醫學等領域),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。